EB-5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和区域中心最大的区别,就业创造只能算“直接就业”:你的企业必须直接雇佣至少 10 个全职美国工人。听起来简单,实操里全是坑:1099 合同工算不算?两个兼职凑一个全职行不行?H-1B 员工算不算?I-829 时发现岗位不够,一切归零。本文讲 10 个岗位的计算规则、证据组织和常见翻车点。
一、10 个岗位:全职的定义是每周 35 小时
移民法对“全职”(full-time)的定义:每周工作 35 小时以上。注意是“35 小时”不是“40 小时”,每周 35 到 39 小时的也算全职。10 个岗位必须在 I-829(解除条件申请)递交时已经创造、且处于“持续存在”状态——不是“曾经雇过 10 个人”就行,递交 I-829 时这 10 个岗位要还在。
时间线:I-526(直投用 I-526,不是 I-526E)获批时可以是“商业计划书里的 10 个岗位”(尚未实际雇佣),但 I-829 时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10 个岗位”。条件绿卡 2 年到期前 90 天递交 I-829,这 2 年就是你把岗位从“纸上”变成“人”的窗口期。
二、谁算“美国工人”:身份决定一切
只有四类人算“qualifying employee”(合格雇员):美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获批的庇护/难民(asylee/refugee)。H-1B、L-1、F-1 OPT、TN 等非移民身份,一律不算——哪怕他在你公司全职工作了 3 年、交税比谁都多,移民法上他不是“美国工人”。
投资人本人、配偶、子女不算(EB-5 不能自己雇自己凑数)。独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拿 1099 的)不算,必须是 W-2 雇员。招人的时候就要查身份:I-9 表格 + E-Verify,入职第一天就做,别等到 I-829 前才发现 10 个人里 3 个是 H-1B。
三、必须是 W-2 直接雇佣:1099 不算数
“直接就业”要求雇佣关系是“直接”的:新商业企业(NCE)作为雇主,直接给员工发 W-2、扣 payroll tax。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雇的人、按项目结算的 1099 合同工,都不算你的直接雇员,哪怕他们天天在你的店里干活。
证据链:每个员工的 W-2、季度工资税表(941)、payroll 记录、I-9 表格。I-829 时 USCIS 会抽查:“这 10 个人真的在为你工作吗?”工资单上的雇主 EIN 必须和你的 NCE 一致,“挂靠”在别的公司名下发工资的不算。
四、兼职能不能凑:job-sharing 可以,但有条件
这是问得最多的问题。答案:两个兼职可以“拼”成一个全职岗位(job-sharing),但必须满足:这两个人分担的是“同一个全职职位”(比如一个前台岗位早班 + 晚班),且两人每周工时加起来达到 35 小时。不能是“两个毫不相关的兼职硬凑 35 小时”。
实操建议:尽量用 10 个真正的全职,job-sharing 只作为“补缺”手段(比如 9 个全职 + 1 组 job-sharing)。每一组 job-sharing 都要准备职位说明,证明这是一个“完整职位”被两个人分担。季节性、临时性的岗位不算,“全职”隐含“长期稳定”的要求。
五、岗位必须“持续存在”:不能昙花一现
I-829 审查的是“递交时”的就业状态,但 USCIS 也会看“持续性”:为了凑 I-829 临时招 10 个人、批完就裁掉,这种操作会被认定为欺诈。岗位应当是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长期存在的。
人员流动是正常的:2 年里有人离职、有人入职,只要“在岗人数”始终维持 10 个全职就行。保留完整的人事档案:入职、离职日期,证明“任何时点都不低于 10 个”。如果某个月掉到 9 个,赶紧补上,并在 I-829 cover letter 里主动解释波动原因,“主动解释 + 迅速补足”比“被发现”强得多。
六、troubled business:困难企业的特殊规则
如果投资的是“困难企业”(troubled business,过去 1 到 2 年净亏损达到一定标准),就业要求可以从“创造 10 个新岗位”变成“保住现有 10 个岗位”(job preservation)。这对收购现成亏损企业的直投是重大利好:不用从零招人,保住原班人马就行。
但“困难企业”的认定有严格财务标准,要会计师出报告,不是“生意不好”就能算。而且“保住”的要求同样严格:I-829 时这 10 个岗位必须还在,裁员潮里保就业,难度不比招人低。收购前做财务尽调,算清楚“保 10 个岗位 2 年”的人力成本。
七、直投 vs 区域中心:就业计算的本质区别
区域中心项目可以用“间接就业”(经济模型测算出的上下游就业,如建筑工人的午餐店也算),10 个岗位很容易达标;直投只能算“直接就业”,10 个 W-2 一个都不能少。这是直投“难”的核心,也是直投“真”的核心:没有模型水分,USCIS 审得反而更放心。
选择逻辑:想“省心”选区域中心(交钱当甩手掌柜,但排期长、资金失控);想“掌控”选直投(自己开公司、自己招人,资金在自己手里,但要真刀真枪经营 2 年以上)。直投适合本来就有在美国创业计划的人,“为了移民而开个店”的,10 个岗位的工资成本 2 年下来可能超过区域中心的管理费。
八、证据组织:I-829 的就业卷宗
I-829 的就业证据按“每人一档”组织:I-9、W-2(最近 2 年)、payroll 记录、职位描述、入职日期证明。再加“公司层面”:季度 941 税表(2 年共 8 份)、公司组织架构图、商业运营证明(租约、营业执照、银行流水)。
cover letter 里放一张“就业汇总表”:10 个岗位,每个的职位名称、员工姓名(可脱敏为编号)、入职日期、每周工时、全职/ job-sharing 标注。让移民官 5 分钟看懂你的 10 个岗位,比让他自己翻 200 页工资单有效得多。
九、常见翻车点:五个
第一,1099 当 W-2:为了省 payroll tax 用合同工,I-829 时 10 个里 4 个不算数。第二,H-1B 凑数:身份不对,白干。第三,岗位没持续:I-829 前突击招人,USCIS 查 payroll 发现“这 10 个人都是上个月入职的”,直接质疑真实性。第四,job-sharing 滥用:5 个全职 + 10 个兼职硬凑,被认定为“不是真实全职岗位”。第五,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或没扣税:“黑工”不算,还附带税务和劳工法风险。
每一个翻车点背后都是“想省钱”:省 payroll tax、省人力成本、省时间。EB-5 直投的 10 个岗位是“用真金白银买绿卡资格”,2 年 10 个全职的工资(按各州最低工资算也要几十万美元),是直投的真实成本,立项前就要算进预算。
十、直投的商业计划书:I-526 阶段就要写实
I-526(直投)阶段,10 个岗位还不存在,靠“全面商业计划书”(Matter of Ho 标准)说服 USCIS“未来 2 年能创造 10 个岗位”。计划书要包含:市场分析、营销策略、人员招聘计划、5 年财务预测、资金用途明细。“Ho 标准”的计划书不是模板套话,USCIS 会看“你的招聘计划和你的财务预测对得上吗”。
计划书和 I-829 的“一致性”很重要:I-526 说开餐厅招 10 个人,I-829 时变成开奶茶店招 10 个人,USCIS 会问“商业计划变了,就业还是那 10 个吗”。小幅调整正常,大转弯要准备解释。立项时就选“自己真懂、真能干 5 年”的生意,别选“听起来好批”的生意。
十一、直投的资金来源证明:和区域中心一样严
别以为直投“钱在自己手里”就放松了资金来源审查:I-526 阶段 USCIS 对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的审查和区域中心项目完全一样严。80 万美元(TEA)每一分钱的路径都要说清楚:工资积累、房产出售、生意收入、赠与,附银行流水、税单、交易合同。
中国申请人的常见路径:房产出售(附买卖合同、完税证明、银行入账记录)、父母赠与(附赠与声明、父母资金来源证明)。“蚂蚁搬家”分拆购汇出来的钱,路径解释要格外小心,每一笔都要有合法来源证明。资金来源被 RFE 是 EB-5 的常见拖延项,提前 6 个月开始整理资金路径。
十二、直投企业的日常合规:payroll tax 与劳工法红线
10 个 W-2 员工意味着你是一家“真正的雇主”,雇主该尽的义务一个都不能少。第一,payroll tax:联邦所得税代扣、Social Security 和 Medicare(FICA)、联邦失业税(FUTA)、州失业保险,按时申报缴纳。用 Gusto、ADP 这类 payroll 服务商,别自己手工算,算错一个季度就是罚金。
第二,劳工法:最低工资(联邦 7.25 美元/小时,各州更高,按高的执行)、加班费(非豁免员工超 40 小时按 1.5 倍)、工伤保险(workers’ comp,各州强制)、带薪病假(加州等州强制)。第三,I-9 与 E-Verify:每个员工入职 3 天内完成 I-9,E-Verify 查询(部分州强制)。这些合规记录既是“好雇主”的证明,也是 I-829 时“真实经营”的旁证,一举两得。
十三、高频问答
问:10 个岗位里,能不能有 2 个是我的亲戚?
亲戚如果是美国公民/绿卡、全职 W-2、真实工作,可以算。但“挂名不上班”的亲戚是欺诈,USCIS 查 payroll 和考勤,发现“领工资不见人”,整个 I-829 都会被质疑。亲戚可以招,必须真干活。
问:直投开公司,80 万美元都要花在美国吗?
投资款必须“投入”新商业企业并“处于风险中”(at risk),可以用于设备、租金、工资、库存等经营支出。趴在公司账上不动的钱,可能被质疑“没有真正投入”。保留每一笔支出的凭证,I-829 时证明钱确实用在了生意上。
问:I-829 被拒了,条件绿卡怎么办?
I-829 被拒,条件绿卡身份终止,进入递解程序的风险。但可以上诉或重新递交(如果还在条件绿卡 2 年期内补救)。10 个岗位差一两个的,有时 USCIS 会发 RFE 给补救机会,别放弃。关键时刻请律师,不要自己和 USCIS 辩论“9.5 个岗位算不算 10 个”。
一句话总结:EB-5 直投的 10 个岗位,标准是“10 个全职 W-2 美国工人、持续存在到 I-829”。1099 不算、H-1B 不算、投资人自己不算;job-sharing 可以拼但别滥用;troubled business 可以“保”代“创”。立项前把 2 年人力成本算进预算,I-9 + E-Verify 从第一个员工做起,payroll tax 和劳工法合规别偷懒,I-829 按“每人一档”组织证据。直投难在“真”,但也正因为“真”,USCIS 审得反而顺,资金也在自己手里,全程可控。岗位是算出来的,不是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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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官方来源
核验于 202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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