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直投(direct investment)是自己开公司、自己创造 10 个全职岗位拿绿卡。听起来 straightforward,但”10 个全职岗位到底怎么算”是 USCIS 审查最细的地方:兼职能凑吗?两个半职算一个全职吗?岗位必须在 I-829 时还存在吗?今天把就业创造的计算规则、审查标准和实务操作讲清楚。
法律要求:10 个全职岗位,一个都不能少
INA 203(b)(5) 规定,EB-5 投资人必须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full-time employment positions)。”全职”的定义是:每周至少 35 小时。注意,法律要求的是”岗位”(positions),不是”人头”(employees)——但实务中 USCIS 看的是实际雇佣的员工,岗位空着不算数。
关键区别:直投和区域中心不同。区域中心可以用经济模型计算间接就业,直投必须用”直接就业”——也就是你公司工资单上实实在在的 W-2 员工。10 个岗位必须是你直接雇佣的,不能是供应商、承包商的员工。这是直投最难的地方,也是审查最严的地方。
全职的认定:35 小时是硬线
每周 35 小时是全职的最低线。34 小时就不算全职,不能计入 10 个。USCIS 看工资单(payroll records)和 I-9 表格来核实工时。如果你的员工是时薪制,工时记录要完整;如果是年薪制,要证明其工作性质是全职。审查时,USCIS 可能会要求提供一年的工资单,抽查工时。
常见误区一:”两个 20 小时的兼职凑成一个全职”。不行。法律明确要求 10 个”全职”岗位,兼职不能合并计算。常见误区二:”老板自己算一个”。不行。投资人本人和家属不能计入 10 个岗位。常见误区三:”独立承包商(1099)算”。不行。必须是 W-2 员工,1099 contractor 不算直接就业。
10 个岗位的时间要求:什么时候要有
法律没有要求在递交 I-526 时 10 个岗位就已经存在。你可以在 I-526 阶段提交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证明”将在 2 年内创造 10 个岗位”。但 I-829(解除条件)阶段,USCIS 要看实际成果:10 个岗位是否真实创造并维持了。
时间线是:I-526 获批 → 拿到 2 年条件绿卡 → 2 年内创造 10 个岗位 → 递交 I-829 → USCIS 核实就业 → 解除条件拿 10 年绿卡。如果 I-829 时 10 个岗位没凑齐,条件绿卡可能被拒,之前的时间和投资都打水漂。所以商业计划的可行性是 I-526 阶段审查的重点。
商业计划书:Matter of Ho 的合规标准
USCIS 对 EB-5 直投的商业计划书适用 Matter of Ho 标准:计划书必须是”全面、可信、详细”的,要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财务预测、人员招聘计划、时间表。泛泛的”我们要开一家餐馆,预计雇 12 个人”是不够的。要写清楚:什么时候招、招什么职位、工资多少、招聘渠道是什么。
财务预测要合理:如果计划书说第一年营收 500 万美元,但同地段同类餐馆平均只有 100 万,USCIS 会质疑。人员招聘计划要和财务预测匹配:营收 100 万的餐馆养 12 个全职员工,人工成本可能吃掉所有利润,不合理。商业计划书最好请有 EB-5 经验的专业机构写,不要自己拍脑袋。
哪些行业适合直投:华人常见的选择
华人 EB-5 直投最常见的行业是餐饮(中餐馆、奶茶店)、零售、汽修、托儿所。这些行业的特点是:劳动密集,容易凑够 10 个全职岗位。但也要注意:这些行业的利润率低,养 10 个全职员工的成本很高。以加州为例,10 个全职员工(最低工资 16 美元/小时),一年的人工成本约 35 万美元(含税和保险),小餐馆很难承受。
选择行业时要算两笔账:第一笔是”就业账”——能不能稳定维持 10 个全职岗位 2 年以上;第二笔是”生意账”——生意本身能不能赚钱。只算就业账不算生意账,生意倒闭了,岗位也没了。USCIS 在 I-829 时会看公司是否还在运营,倒闭的公司很难通过。
I-829 阶段的就业核实:USCIS 查什么
I-829 是直投最关键的一关。USCIS 会要求提供:公司的税表(1120 或 1065)、季度工资税表(941)、州失业保险记录、员工的 I-9 表格、工资单。审查的逻辑是交叉验证:税表上的工资支出,要和 941 表、工资单对得上;I-9 表上的员工数,要和 10 个岗位对得上。
如果 I-829 时只有 8 个全职员工,怎么办?USCIS 可能会发 RFE 给你补救时间,或者直接拒绝。实务中,如果差 1 到 2 个岗位且有合理解释(比如刚离职、正在招聘),USCIS 有时会给机会。但如果差得多,或者公司已经倒闭,基本会被拒。所以 I-829 递交前,一定要确保 10 个岗位实实在在存在。
资金来源证明:和就业同样重要
EB-5 要求投资款来自合法来源,USCIS 对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s)的审查和就业创造一样严。你需要证明 80 万美元(2026 年 TEA 标准)的每一分钱都是合法赚来的:工资收入要提供税表和工资单,卖房款要提供买卖合同和银行流水,赠与要提供赠与人的资金来源证明。
华人常见的资金来源问题是”父母赠与”。父母赠与的钱,需要证明父母的钱也是合法的——父母的工资收入、卖房款、生意收入,都要提供证据链。如果父母的钱说不清来源,整个申请会被卡住。资金来源证明要从启动 EB-5 的第一天就开始准备,不要等到 I-526 递交前才凑。
直投 vs 区域中心:怎么选
直投的优点是:控制权在自己手里,不用交区域中心的管理费(通常 5 到 8 万美元),不用担心区域中心项目暴雷。缺点是:要自己管生意、自己创造 10 个直接就业,操心程度高 10 倍。区域中心的优点是:不用管生意,用间接就业凑 10 个,省心。缺点是:管理费贵,项目暴雷风险自己承担。
选择建议:如果你本来就想在美国做生意(开餐馆、开店),直投是顺水推舟;如果你只是想要绿卡、不想管生意,区域中心更合适。不要为了省管理费硬上直投——管一个 10 人公司的精力和风险,远超 5 万美元管理费。
常见翻车点:直投失败的 5 个原因
第一,生意选错,养不起 10 个人。第二,商业计划书太水,I-526 就被拒。第三,工时记录不规范,I-829 时 35 小时/周证明不了。第四,用 1099 contractor 凑数,被 USCIS 识破。第五,资金来源说不清。每个翻车点都是前人用真金白银换来的教训。
规避的核心是:找有直投经验的律师,从商业计划书阶段就介入。不要找只做区域中心的律师做直投——两者的审查逻辑完全不同。直投律师要懂商业、懂税、懂就业法,是复合型要求。
2026 年的投资额标准
2026 年 EB-5 的最低投资额是:TEA(目标就业区)80 万美元,非 TEA 105 万美元。TEA 的认定由各州指定,农村地区和高失业率地区可以算 TEA。直投的项目如果在 TEA,可以按 80 万美元投。投资款必须”at risk”(处于风险中),不能是保本 arrangement——承诺保本返还的 EB-5 结构是违法的。
另外,EB-5 改革法(RIA)要求直投项目也遵守”资金维持”(sustainment)要求:投资款要在项目中维持至少 2 年。提前撤资会影响 I-829。具体的时间计算比较复杂,要让律师根据你的 I-526 递交日期单独算。
工资单实操:怎么留合规的工时记录
直投的就业证据核心是工资单,实务中要做到”三表一致”:工资单(pay stub)、季度工资税表(941)、州失业保险记录,三个文件上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要对得上。建议用正规的 payroll 服务商(Gusto、ADP、Paychex),不要手工发工资——手工记录在 USCIS 眼里可信度低,而且容易出错。
工时记录方面,时薪制员工必须有打卡记录(可以用电子打卡系统),年薪制员工要有 offer letter 写明全职。每周 35 小时的线要守住:如果某个员工某周只上了 30 小时,那一周他就不算全职。I-829 审查时会抽查,建议平时就保留完整的工时记录,不要等到 I-829 前才补。
直投时间线总览:从启动到拿 10 年卡
第 1 到 3 个月:选址、写商业计划书、准备资金来源证明;第 4 个月:递交 I-526;第 4 到 16 个月:I-526 审理(可加急),同时公司开业、开始招聘;第 16 个月:I-526 获批,拿到 2 年条件绿卡(境内转 I-485 或境外面签);第 16 到 40 个月:运营公司,维持 10 个全职岗位;第 40 个月(条件卡到期前 90 天):递交 I-829;第 40 到 60 个月:I-829 审理;获批后拿到 10 年绿卡。全程约 5 年。
这个时间线里最不可控的是 I-526 和 I-829 的审理时间。2026 年 I-526 平均审理 12 到 18 个月,I-829 要 2 到 3 年。规划时要按最长的情况准备资金——公司要能扛 5 年的运营,这是直投最大的隐性成本。
常见问题快问快答
Q:10 个岗位必须都是美国人吗?
A:不必须。员工可以是公民、绿卡持有者,也可以是有工卡的其他身份。但投资人本人和家属不能算,无证移民不能算(雇佣无证移民本身违法)。
Q:岗位可以在 I-526 批准后再招吗?
A:可以。I-526 阶段只需要商业计划书证明”将创造”,I-829 阶段才看实际。但计划书必须可信,不能画大饼。
Q:公司倒闭了,I-829 怎么办?
A:很被动。如果倒闭时 10 个岗位已经创造并维持了 2 年,有机会通过;如果没达到,基本会被拒。所以选址和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Q:直投可以开加盟店吗?
A:可以。加盟店是常见的直投形式,但要注意:加盟店的员工必须是你的公司直接雇佣(W-2),不能是加盟总部的员工。加盟协议要写清雇佣关系。
Q:直投的 10 个岗位可以包括远程员工吗?
A:可以,只要是你的公司直接雇佣的 W-2 全职员工,工作地点不限。但远程员工的工时核实更难,建议保留完整的工作记录和沟通记录。USCIS 对远程岗位的审查会更细,offer letter 和 job duties 要写清楚。
直投是一条”用生意换绿卡”的路,10 个全职岗位是 USCIS 给你出的考卷。考卷不难,但要求你每一笔都写清楚。从商业计划书的第一页开始,就用 I-829 审查官的眼光来要求自己,通过率会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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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官方来源
- USCIS: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 EB-5
- 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G: Investors
本文内容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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