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找房,最肉疼的往往不是房租本身,而是还没租到房子、申请费已经交出去好几百美元:看中一套公寓,交 75 美元申请费;又看中一套,再交 65 美元;五套看下来,300 多美元打了水漂,房子还没着落。很多华人刚来时不知道,美国各州对租房申请费(application fee / screening fee)其实有明确的法律上限,有些州甚至直接禁止收费。作为美国华人生活知识库,这一篇讲清楚:各州房东最多能收多少、什么情况下必须退钱、交费前要问哪几个问题。
一、申请费到底是什么钱
租房申请费是房东或管理公司在审核你的租房申请时收取的费用,名义上用于覆盖查你背景的实际成本:调取信用报告(credit report)的费用、租客筛查服务(tenant screening service)的费用,以及房东花时间核实你收入、联系前房东的人工成本。法律上它有几个关键属性:第一,它必须和实际支出挂钩,房东不能拿它当利润;第二,它和押金(security deposit)是两笔完全不同的钱,申请费一般不退、押金退租结算后要退;第三,它和「看房费」「排队费」不是一回事,任何巧立名目的收费都要放到州法的框架下检验。全美申请费的中位数在 30 到 75 美元之间,但各州上限天差地别。
二、纽约:20 美元硬上限,多一分都违法
纽约州的规定是全美最严、最清晰的之一。根据《不动产法》第 238-a 条(Real Property Law §238-a),房东为处理、审核租房申请收取的背景和信用调查费,不得超过实际成本和 20 美元两者中的较低者。也就是说,即使房东实际花了 50 美元做背景调查,他最多也只能收你 20 美元;如果实际只花了 12 美元,那就只能收 12 美元。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租客指引也明确写道:签租约之前,房东能收的信用和背景调查费最多就是 20 美元。
纽约还有两条配套保护。第一,自带报告可免单:如果你能提供一份 30 天内出具的合格背景或信用调查报告,房东应当免收这笔筛查费,不能要求你重做一遍再收费。第二,收费必须给凭证:房东收了筛查费,必须把调查报告的副本和筛查机构开具的收据或发票给你,让你知道钱到底花在哪儿。所以在纽约租房,如果房东开口要 75 美元或 100 美元「申请费」,你可以直接把 RPL §238-a 甩给他看。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合作公寓(co-op)等特殊住房类型有例外条款,普通出租公寓一律适用 20 美元上限。
在纽约交申请费之前,还有一个验证动作:确认收钱的人真是房东或其授权代理。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房产证明或管理授权书,上纽约市财政局官网查房产的业主姓名是否对得上。假房东骗申请费的案子在纽约并不少见,20 美元的小钱乘以几十个申请人就是一笔大钱,骗子就靠这个牟利。
三、加州:不得超过实际成本,上限随 CPI 调整
加州的规则写在《民法典》第 1950.6 条。核心有三句:第一,申请筛查费不得超过房东实际支出的成本,包括筛查服务费、信用报告费和核实信息的人工时间价值;第二,无论如何不得超过 30 美元,但这 30 美元从 1998 年起每年按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调整——根据 2024 年的数据,调整后的上限约为 65.37 美元,2026 年的具体数字以官方公布的 CPI 调整值为准;第三,房东明知没有可租房源(当时没有、合理时间内也不会有)的情况下,不得收取申请费,收了就是违法。
2025 年 1 月生效的 AB 2493 法案又给加州房东加了一道紧箍咒。根据 real estate 法律期刊 firsttuesday 对法案的解读,房东现在必须做到:收费时手里确实有可入住的房源;向申请人书面提供筛查标准(比如最低信用分、收入要求);按收到申请的顺序审核,第一个符合标准的申请人获批,后面排队的人不再审核、也不再收费;同时收取多份申请的,对未选中的申请人要在选中他人后 7 天内、或申请提交后 30 天内(二者取早)退还筛查费。这意味着在加州「广撒网收申请费」的模式已经行不通了,房东必须先给标准、按顺序审、没选上就退钱。
四、其他州:从全面禁止到没有上限
把全美版图扫一遍,差异极大。佛蒙特州直接禁止收取申请费,是全美唯一一刀切的州。马萨诸塞州规定只有持牌经纪人(licensed broker)才能收申请费,普通房东无权收取。弗吉尼亚州上限 50 美元,威斯康星州上限 20 美元且必须给申请人报告副本。明尼苏达、华盛顿、俄勒冈、科罗拉多、伊利诺伊、缅因等州采用「实际成本」原则:收费不得超过实际筛查成本,多收的部分必须退还;如果根本没做筛查,或者房子实际上没在招租,钱必须退。
而在德州、佛州、佐治亚等没有明确上限的州,申请费仍然要和实际筛查成本「合理相关」,漫天要价可能违反公平住房法下的相关原则。地方层面也在收紧:费城在 2025 年新增了 50 美元的地方上限。所以跨州搬家找房时,千万别用老家的经验套新州,先查新州的州法,查完州法再查市政条例,两层都过一遍才保险。
五、这几种情况,钱必须退给你
第一,房子根本没在招租。加州法律明文禁止房东在明知无房可租时收费;明尼苏达等州也规定房源不存在时必须退款。有些不良房东长期挂着「招租」广告,实际只是为了收申请费,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第二,根本没做筛查。收了钱但没调信用报告、没做背景调查,这笔钱没有任何成本对应,必须退。第三,收超了实际成本。在实行实际成本原则的州,房东花了 25 美元却收了 75 美元,多出的 50 美元要退。第四,加州的多收申请 AB 2493 退费:同时收了多份申请、最后只选了一个人的,其余申请人的筛查费要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第五,你提供了有效的自带筛查报告:在纽约(30 天内)和加州(房东可自愿接受),房东再收筛查费就站不住脚。记住,退费请求一定要书面提出,写清金额、日期和法律依据。
六、交费之前,先问房东这六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套房子现在确实可租吗?什么时候能入住?如果对方支支吾吾、说「先交申请费再看」,直接走人。第二个问题:申请费具体是多少?包含哪些项目?能给我收据吗?正规房东会逐项列明,不敢给收据的可以直接拉黑。第三个问题:你们的筛查标准是什么?能书面给我吗?在加州这是房东的法定义务,在其他州,敢把标准写下来的房东通常也更正规。第四个问题:现在同时有多少份申请在审?如果已经有 20 个人交了申请费,你获批的概率微乎其微,这笔钱大概率打水漂。第五个问题:多久出结果?没通过退不退费?第六个问题:我能用信用卡支付吗?用信用卡支付留下交易记录,万一要追讨或 dispute 都有凭据,现金和 Zelle 转账出去就很难追回。六个问题问完,靠谱房东和「申请费刺客」基本一目了然。
七、被多收或被骗了怎么办
如果发现被多收费,第一步是书面要求退还,邮件里引用你所在州的具体法条(纽约 RPL §238-a、加州 Civil Code §1950.6),给出 7 到 14 天的退款期限。很多房东收到这种「懂法」的邮件就会乖乖退款。第二步,向州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投诉: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有专门的租客投诉渠道;加州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部门或住房管理部门反映。第三步,金额不大但对方耍赖的,可以去小额法庭起诉,程序简单、费用低。
还要特别警惕一种诈骗:Craigslist 和 Facebook 上的假房源收申请费。骗子盗用真实房源照片,以超低租金吸引你,还没看房就催你在线交申请费「锁定名额」,钱到手就消失。这是 FBI 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IC3)常年榜上有名的租房骗局。铁律是:没实地看过房、没核实对方是房东或持牌经纪人之前,一分钱申请费都不要交;只通过正规申请通道提交,警惕要求用礼品卡、加密货币支付的「房东」。
八、申请费和中介费是两码事
最后澄清一个华人租房常混淆的概念:申请费(application fee)是给房东的背景调查成本,有州法上限;中介费/经纪人佣金(broker fee)是给帮你找房的经纪人的服务报酬,两者完全独立。在纽约,传统上租客常常要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经纪人佣金,但这笔钱不受 20 美元申请费上限的约束,是另一套市场惯例。看房时一定要问清楚:这笔钱是申请费还是佣金?分别是多少?都写进书面文件。把两笔钱分开算,你才知道自己到底为这套房子付了多少「入门费」。
九、各州投诉渠道存一下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官网有专门的租客投诉表,加州可以找当地县的消费者事务部(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很多城市还有租房调解项目。投诉时附上收据、广告截图和书面沟通记录,处理速度会快很多。如果对方是系统性超收(比如长期向每个申请人收 100 美元),在投诉里明确指出这是模式化违规,监管部门对这类行为会更重视,查实后往往不止退你一个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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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官方来源
- California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 Civil Code §1950.6(加州申请筛查费法条原文)
- firsttuesday Journal – AB 2493 筛查费新规解读(2025 年 1 月生效)
- ClearScreening – 各州申请费上限汇总(纽约 20 美元、加州 CPI 调整等)
核验日期
2026-09-30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一般生活信息分享,不构成法律建议。各州、各市的申请费上限和退费规则每年可能调整,请以你所在州和市的现行法律为准;具体个案请咨询持牌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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