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3日——中国商务部3日宣布,根据中国国内产业提交的申请,决定自10月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p-nitrotoluene)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启动距离欧盟贸易事务负责人访华不足一周,正值中欧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之际,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商务部在当日发布的2026年第44号公告中明确了调查的时间表: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调查通常将在一年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即最晚在2027年10月3日前作出裁决。
立案依据:两家化工企业代表国内产业提起申请
根据商务部披露的信息,本案的申请人为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东方化工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于9月14日代表中国国内对硝基甲苯产业提交了立案申请。商务部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中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立案的要求,也符合世贸组织(WTO)规则,决定正式立案。
申请方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期间,来自欧盟的对硝基甲苯进口量持续维持在高位,而进口价格累计下跌近60%。商务部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被指控的倾销进口“对中国国内产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损害”。需要说明的是,这属于立案阶段的初步指控,而非调查的最终认定,商务部将在调查过程中充分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据公告披露的审查情况,两家申请企业的对硝基甲苯合计产量达到了国内产业提起申请的法定门槛,申请材料也包含了法规要求的证据与内容。产业界在申请书中表示,一次及时的反倾销调查及相应措施,有助于恢复被扭曲的市场竞争,维护中国对硝基甲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支持下游产业的稳定有序发展。
涉案产品:染料、农药与医药的上游中间体
对硝基甲苯又称4-硝基甲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染料、颜料、农药及医药原料药的生产环节,是多个工业领域的关键基础原料。路透社在报道中指出,中国是该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国内产业对这起调查的动向高度关注。
由于该产品处于产业链上游,调查的最终走向不仅关系到中欧之间的化工品贸易,也可能传导至染料、农药等下游行业的成本与供应格局。不过,任何实质性的裁决预计要到2027年调查结论出炉后才会明朗,市场仍需观察立案后的问卷调查、实地核查等程序进展。
中方表态:强调审慎克制,敦促欧方对话协商
商务部发言人强调,中国在贸易救济领域一贯保持审慎、克制的态度。发言人同时指出,2025年以来,欧盟已对华发起2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约一半涉及化工产品;近期欧盟又连续对中国的化工产品发起3起调查,包括聚氯乙烯(PVC)产品。
发言人表示:“中方多次强调,欧方应正视自身面临的经贸问题,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双方关切。”商务部在声明中称,中国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背景:中欧贸易摩擦持续,关键会谈下周举行
这起立案发生的时间点备受瞩目。据多家媒体报道,欧盟贸易委员马罗什·塞夫科维奇将于10月8日至9日访问北京,共同主持中欧经贸高层对话第二次会议,与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举行会谈。欧方此前已明确,布鲁塞尔希望在这轮对话中拿到解决贸易逆差、市场准入和稀土出口管制等问题的首批实质成果。
上月接受欧洲新闻台专访时,塞夫科维奇形容与中方的谈判“高度政治化”,并警告若拿不出实质成果,欧盟内部将出现“推动更严厉措施的强大政治力量”。10月15日至16日,欧盟领导人还将在布鲁塞尔开会,审议对华经贸议题的进展,为访华之行留下了紧凑的窗口期。
过去一年中欧双方已多次动用贸易救济工具。欧盟方面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并对中国快时尚等产品设限;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8月表示,欧盟一年内发起了30起贸易救济调查,约为往常的三倍,而过去五年来自中国的进口增长了45%。路透社9月报道,2025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达到3606亿欧元,同比上升15%,2026年上半年逆差又扩大了9%,欧盟贸易逆差规模约为每天10亿欧元。
中方则先后对欧洲白兰地等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作为回应。法新社引述分析指出,中欧之间持续发酵的贸易紧张局势有演变为全面贸易战的风险,而北京方面已警告,将对欧盟针对中国企业或产品的任何新限制作出坚决回应。在化工品成为新的摩擦点后,外界普遍关注10月8日至9日的会谈能否为紧张关系降温。
立案后的调查程序
按照中国反倾销调查的惯常程序,立案只是漫长调查的第一步。接下来,商务部将向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倾销幅度与产业损害的相关数据,并可能进行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还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会,陈述意见。调查机关在初步认定存在倾销与损害后,可作出初裁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最终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终裁,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及税率水平。整个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均有权提交证据材料并进行抗辩。利害关系方应密切关注商务部后续发布的问卷通知与公告,按时提交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第44号公告将倾销调查期定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则拉长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四年半,覆盖了申请方所称价格累计下跌近60%的完整周期。调查结论最晚将于2027年10月3日作出,特殊情况下还可延长6个月。
中欧贸易救济交锋一览
回顾过去一年,中欧贸易救济措施呈现“你来我往”的态势。欧盟方面: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反补贴关税,对中国快时尚等产品设限,9月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聚氯乙烯发起调查;冯德莱恩8月披露,欧盟一年内发起了30起贸易救济调查,约为往常的三倍。中方则先后对欧洲白兰地、猪肉、乳制品等产品发起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如今化工品成为新的交锋领域。
深层原因是双方贸易失衡的扩大。2025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达到3606亿欧元,同比上升15%;2026年上半年逆差又扩大了9%,相当于每天约10亿欧元。欧方指责中国存在“产能过剩”,大量出口冲击欧洲产业;中方则反驳称,炒作“产能过剩”是保护主义,意在对中国施压设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10月8日至9日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第二次会议被寄予厚望。塞夫科维奇此行与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的会谈,能否就贸易逆差、市场准入、稀土出口管制等议题拿出首批实质成果,将直接决定这轮摩擦是降温还是进一步升级。而10月15日至16日欧盟领导人布鲁塞尔峰会上的审议,则是悬在谈判桌上的另一道期限。
权威一手来源
本篇编译核实依据以下英文一手来源:路透社(Reuters)10月3日报道“China initiates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into p-nitrotoluene from EU”(reuters.com);中国商务部2026年第44号立案公告(经由人民日报英文版转述,peoplesdaily.pdnews.cn);法新社10月3日关于调查与访华时间点的报道;欧洲新闻台对欧盟贸易委员塞夫科维奇的专访及访华行程报道(经由多家英文媒体转述核实)。
核验日期: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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