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深化跨境监管合作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香港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深化跨境监管合作,为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将坚决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跨境资本市场的违法活动。
事件经过
李超是在出席香港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期间作出上述表态的。香港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是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主办的年度金融盛会,汇聚全球主要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就国际金融市场的重大议题交换意见。
在发言中,李超围绕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阐述了三层意思。第一,深化跨境监管合作。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香港证监会等境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第二,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提供制度环境。李超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持续优化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制度安排,为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融资提供便利和支持,助力企业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平台实现更好发展。
第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李超强调,将坚决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跨境资本市场的违法活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上述表态延续了中国证监会近年来一贯的政策立场,即在支持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不断强化监管协作与执法力度。发言的具体措辞以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
背景影响
香港是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长期以来,大批内地企业选择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香港市场也因此成为连接内地企业与国际资本的重要桥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制度环境,直接关系到这一融资渠道的畅通程度。
2023年,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管理新规,内地企业赴境外上市实行备案制。备案制的实施统一了监管标准,明确了申报程序,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提供了更加清晰、可预期的制度框架。李超此次关于“提供制度环境”的表态,可以放在这一制度背景下来理解。
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机制。沪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等互联互通安排相继落地,两地监管机构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保持着密切沟通。深化跨境监管合作,有助于两地监管机构更有效地应对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方向。随着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数量的增加,跨境监管的难度也在上升。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协作,能够提升对跨境违法活动的发现和查处能力,对潜在的违法者形成震慑。
从市场角度看,监管部门明确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态度,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对于有境外融资需求的内地企业而言,清晰的制度环境和可预期的审核安排,是其制定上市计划的重要考量因素。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以中国证监会后续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香港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主办,自2022年首次举办以来,已成为亚洲金融界的重要年度活动。峰会通常邀请全球主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的高层出席,讨论宏观经济、金融市场与监管合作等议题。中国内地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出席并发表演讲,体现了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的重要性。
李超作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出席峰会并发表演讲,其表态代表了中国证监会在跨境监管合作与支持企业境外上市方面的政策立场。在国际金融领袖云集的场合阐述这些立场,也有助于国际市场参与者准确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方向。
202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的试行办法,内地企业赴境外上市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公开信息显示,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明确了备案的适用范围、申报材料与程序要求。备案制的实施,使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路径更加清晰,审核预期更加稳定。具体规定以官方文件为准。
在备案制下,计划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需要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材料,获得备案通知书后,再向香港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并履行港股市场的上市程序。两地监管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各司其职:中国证监会负责备案管理,香港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负责上市审核与持续监管。李超所说的提供制度环境,正是指不断完善这一整套安排,让企业走得顺、走得稳。
除了企业上市,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还包括沪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等多项机制。这些机制让两地投资者可以跨境投资对方市场的股票和债券,深化了两地市场的融合。跨境监管合作的深化,也为这些互联互通机制的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在执法合作方面,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对于涉嫌跨境违法违规的行为,两地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协查、信息共享等方式联合调查。近年来,两地在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方面保持了协作。李超强调打击欺诈发行与跨境违法活动,延续了这一监管取向。
对于计划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来说,监管部门的明确表态有助于稳定预期。企业在制定上市时间表、选择上市地时,政策的连续性与可预期性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中国证监会持续释放支持信号,配合备案制的制度安排,为内地企业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创造了相对有利的环境。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普通法体系、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以及汇聚全球资本的区位优势,是吸引内地企业前来上市的重要原因。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监管合作,既有助于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有助于内地企业更好地对接国际资本。这种双向互利的格局,是两地金融合作不断深化的基础。
近年来,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类型日益多元,从传统的金融、能源企业,扩展到科技、生物医药、新消费等新兴行业。香港市场相对灵活的上市制度,特别是对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和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包容,吸引了大批新经济企业。李超关于提供制度环境的表态,对这些企业而言是积极的信号。
在跨境监管合作的具体实践中,审计监管合作是一个重要领域。内地与香港在会计准则互认、审计监管协作等方面已有制度安排,深化合作将进一步夯实跨境上市的监管基础。两地监管机构在执法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协作经验,也为应对新型跨境违法手法提供了借鉴。
打击证券违法活动需要监管科技的支撑。随着市场交易越来越电子化、跨境资金流动越来越频繁,监管机构正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在监管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也是跨境监管深化的题中之义,有助于提升两地市场整体的监管效能。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企业赴港上市与加强监管并不矛盾。成熟的资本市场既需要畅通的融资渠道,也需要严格的市场纪律。李超的发言同时强调支持与监管,正是体现了这种既支持发展、又强化监管的政策思路。
下一步,市场将关注中国证监会在优化备案流程、深化跨境执法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热度能否持续,既取决于企业的自身需求,也取决于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动向,以官方发布为准。
权威一手来源
- 路透社(Reuters),2026年11月3日
核验日期:2026-11-02
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公开报道整理编译,文中涉及的人物发言与政策表述,以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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