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先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先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院同时判决,对追缴在案的周先旺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周先旺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
该案由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宣判。周先旺曾任武汉市市长、湖北省副省长等职,2025年7月被查,2026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次一审宣判,为这起备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事件经过
经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被告人周先旺利用担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湖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石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武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湖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湖北省政协副省级领导干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先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先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先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从庭审到宣判相隔约三个月,期间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全面评议。判决结果综合考虑了受贿数额、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检方指控的受贿时间跨度长达22年,从2003年上半年一直持续到2025年5月,贯穿了周先旺从地方到省级的多个任职阶段。涉案事项集中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领域。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从轻情节:周先旺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这些情节叠加,使其在“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框架内获得了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中“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的表述意味着,尽管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但对于尚未追缴到位的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将继续依法追缴,确保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
各方反应
从立案到宣判,本案经历了完整的纪检监察与司法程序。2025年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周先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6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周先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对其子失管失教;公器私用,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4月,周先旺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程序。7月9日的公开庭审严格依法进行,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得以旁听监督,体现了司法公开的要求。
本案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体现了对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的司法实践。异地审理有助于排除干扰、保证审判公正,是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常用做法。
本案的审理严格遵循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每一个环节都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被告人的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该案的公开宣判,展现了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的决心。从“打虎”到“拍蝇”,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正在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公开报道显示,庭审过程严格依法进行,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周先旺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见证了司法公开。
背景影响
公开简历显示,周先旺,男,土家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建始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他长期在湖北省任职,早年曾在建始县、共青团湖北省恩施州委、宣恩县工作,后任恩施州州长。
周先旺早年在建始县青花公社工作,1985年成为共青团湖北省建始县委副书记。1987年,他到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两年,1990年获任建始县红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3年后成为建始县副县长。此后,他曾任共青团湖北省恩施州委书记,宣恩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
从一名基层干部成长为副省级领导干部,周先旺的堕落轨迹令人警醒。通报中“搞迷信活动”“搞权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等表述,勾勒出其理想信念丧失、私德不修的全貌。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一批职务犯罪案件相继宣判。从审查调查到“双开”,从提起公诉到公开宣判,完整的程序链条既彰显了反腐败的决心,也体现了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
周先旺案也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一旦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从“搞迷信活动”到“大搞权钱交易”,其堕落轨迹始于思想滑坡,终于纪法严惩。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2008年,周先旺被任命为湖北省商务厅厅长;2012年11月获任黄石市委书记;2017年3月当选湖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正式成为副省级干部。2018年5月,他被任命为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4个月后转正为武汉市市长。2021年1月,他辞去武汉市市长职务,转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23年1月卸任。
本案的宣判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无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查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与“依法从轻处罚”并存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但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
权威一手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受贿6050万余元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周先旺一审被判14年
核验日期: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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